办 证 指 南
★出国定居、探亲公证
★出国留学公证
★国内民事类公证
★国内经济类公证
★更多公证事项...
 抵/质押公示
抵/质押公示001号..
抵/质押公示002号..
抵/质押公示003号..
其他公示...
总部地址:
广州市中山四路246号信德商务大厦9、10层
值班、咨询电话:
83635833、83635111
传真:83635822

分部地址:
广州市仓边路26号二楼(富豪酒店对面)
值班、咨询电话:
83326533、83345544
传真:
83344049

广州市房管局
公证窗口:

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房地产交易中心
值班、咨询电话:
37585243

办证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30
周六、日
9:00-12:00
13:00-16:00

首页·办证指南·公证申请表·收费标准·法律法规·抵/质押公示·公证专题
 当前位置 -> 公证新闻


武汉一农民成为“诉状公证”第一人

  多次向法院起诉而未得到任何答复的湖北农民周密德想出了一个“妙法”,将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行为进行了保全证据公证。由此,周密德也成了全国首起对起诉状进行公证的第一人。目前,因法律时效已到,周密德今天对记者说,如果硚口区人民法院还不受理他的起诉状或者不送达不予受理的裁定书,他将只好对递交诉状的行为进行再次公证。

   2001年1月8日,周密德因与武汉市硚口区长丰乡汉西村委会土地承包纠纷一案向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值两年,法院一直未作出任何答复。2003年8月,周密德向武汉市江岸区公证处申请对其向法院递交诉状的行为进行保全证据公证。江岸区公证处因是第一次接到此类申请,经报请湖北省司法厅立证处向司法部请示后,江岸区公证处正式受理了周密德的申请。2003年8月27日,该公证处的两名工作人员及劳动街司法所所长与周密德一同来到硚口区人民法院,对周密德向该院案件受理窗口递交起诉状的全过程进行了现场公证。2003年9月15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公证处为周密德向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的行为出具了保全证据的公证书。
  (据<法制日报>)